對于每一個公司創始人,創立公司之初,大多都是滿腔熱血,抱著擼起袖子加油干的想法來經營的,但是天有不測風云,也有公司會受時局等因素影響,最終面臨倒閉,公司注銷的境地。而在公司經營期間,定會產生一些資產,其中就包含商標。那么對于商標最好的處理方式,通常就是進行轉讓。那么公司已經注銷了,商標還能轉讓嗎?正如小編上面講的,是可以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實施條例》第三十二條第一款 注冊商標專用權因轉讓以外的繼承等其他事由發生移轉的,接受該注冊商標專用權的當事人應當憑有關證明文件或者法律文書到商標局辦理注冊商標專用權移轉手續。可以明確公司如果注銷,商標是可以進行轉讓的。
那么,具體需要哪些材料呢?
正常注銷需要以下這些材料:
1、注銷證明文件和清算報告(如果沒有保留,去當地工商檔案部門申請調檔),如果清算報告中有關于商標的處置方法,需要按照清算報告中的方法進行處理;如果清算報告遺漏了,那需要清算小組所有成員在同意轉讓協議上簽字即可。
2、清算小組的身份證明。
3、代理委托書,由于公司注銷,已沒有公章,需要清算小組所有成員簽字。
簡易注銷需要:
1、全體投資人承諾書;
2、全體投資人同意轉讓聲明;
3、投資人身份證明文件即可。
雖然公司注銷了并不代表此商標及其權利就會立即消亡,但是都是需要采取相應舉措轉讓或轉移商標的,任之不理只會讓注冊商標隨著已注銷公司一起隨著時間消亡。在一些自己不知道如何處理的情況下可咨詢專業的知識產權代理機構。
雖然在注銷公司前后都可以采用不同的方法把名下的商標轉讓或移轉出來,但是在注銷公司之前就對商標歸屬做出合理安排,當然是最好的選擇。